国产医疗器械将重新定义
近期,财政部发布《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本国产品的判定标准给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征求意见稿》显示,本国产品需要同时符合三方面条件:一是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不包括贴牌、简单包装等。二是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具体比例分产品确定并动态调整。三是在满足前述条件的基础上,对特定产品还要求其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征求意见稿》对本国产品标准给出了较为定义的具体方向,除了要求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还要求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具体计算公式为:对于具体的成本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显示,一般按照产品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属于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其中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对于具体的规定比例,据介绍,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具体占比要求。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要求公布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特定产品,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财政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等要求。
《征求意见稿》正式通过和执行时,将会对今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产品定性产生重大影响。